——自愿提出入党申请(年满十八周岁可以申请,申请书一律要求手写) ——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(收到申请书一个月内) ——在党员推荐、团组织推优(由团支部组织,团总支审批)的基础上,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由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)研究决定,报二级党组织备案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,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,并将名单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查(一周内) ——党组织指定1-2名正式党员做为培养联系人,并及时、详细填写培养情况(党小组和党支部意见栏必须认真填写入学积极分子的优、缺点,明确提出意见) ——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(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,要求手写,必须包含培养期间的学习、思想体会和收获等内容,如发现明显抄袭现象,党支部要勒令其重写或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) ——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的学习培训,考试合格后颁发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(分党校具体负责培训,学校党校统一发放结业证书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