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级15级各班:
经我院领导和学工办全体老师开会商讨决定: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:
国家奖学金评选请各学院严格按2014年8月版《学生手册》中的《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试行)规定组织进行评选。
二、申请对象: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生中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的学生,不包括2016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、本专科新生、2015和2016级预科生。
三、名额分配:
14级、15级各班可推荐一名专业年级中成绩最好、各方面表现最优秀的选手参加我院参加国家奖学金演讲比赛。
四、评选方法及要求:
1、国家奖学金评选:全院共推出8名候选学生,差额评选出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演讲比赛。校级比赛中落选者如为贫困生且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者,则自动转为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如为非贫困生,则转为校级特等奖学金获得者。
2、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:国家奖学金申报者,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、年级前3名以内,且必须注明排名的评选范围的总人数。学习成绩、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专业年级总人数。
3、相关要求: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实行层层公示制,在班级、学院、学校及校园网公示,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、拉票、截留、挪用资金现象;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,一经查实,从严处理。
五、评审小组名单:
组长:李严副书记
副组长:胡烨老师
成员:卢雪华老师、苏鑫龙老师、14、15级各班一名学生干部和一名学生代表
公示期间举报电话:22183486
六、资料上交、录入系统时间安排
1、9月30日上午12点前,申报者上交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所有材料与电子表格。2015-2016学年度***(姓名)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121037136@qq.com。或者上班期间直接发送QQ文件至121037136。
2、9月30日下午5点前公示我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。
3、10月8日我院举行国家奖学金演讲比赛。
4、10月9日,上交我院国家奖学金获选者材料至学校资助中心。
此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评选,工作量大,时间紧,请各班高度重视,抓紧时间,认真组织评选,按时上交评选材料。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的,则直接视为放弃资格。
附:各申报者需上交以下材料:
1、 按照汇总表顺序依次放置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,候选学生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。候选学生的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按照相同顺序依次放置,原件到学工办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。
2、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A4纸稿、电子稿)。
国际学院学工办
2016年9月28日
本文链接:
http://international.hut.edu.cn/content/?181.html